让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让人才成为市场要素的一部分。在经历20年的实践后,“市场”与“人才”,紧紧地结合在了一起,并在2004年,展现出令人称道的变化。
“逐步理顺政府管理部门与人才市场的关系,树立管理即服务的观念;突出人才市场的开放性,加强网络建设;提高人才市场的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才更好地流动。”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向记者历数人才市场在2004年的变化,他说,目前我国人才市场正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市场在人才资源的配置中,已逐步起到基础性作用。
据人事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各类人才市场4600多家,各级政府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近3000家,行业主管部门所属人才机构500多家,民营人才机构1100家。2003年,全国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共帮助445万人实现流动,为46万多家单位实行了人事代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有量达610万份。
我国的人才市场开始大多由政府人事部门直接组建,因此,很多部门把人才市场看成机关的延伸机构,在职责、任务、财务等方面分工不明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逐渐成为人才市场健康发展的障碍。
2004年2月,人事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人才市场的决定》,提出了加快发展我国人才市场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明确要求加强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这意味着人才市场要逐步实现从政府延伸机构到市场竞争主体的转变。
“让人才市场转变角色,理顺政府管理部门与它的关系至关重要。” 侯建良说,2004年,人事部通过各种渠道,传递这样一个信息:政府管理要把工作放在宏观上,而不是放在具体业务上;对属于市场和中介组织的事要彻底放开放活。“管办分离、政事分开,这是改革的方向。”人事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研究起草了《人才市场条例》,对现行的一些法规规章做了修改,推动人才市场规范化建设。
2004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促进人才流动、消除体制性障碍的政策。不少地区推行人才居住证和人才“绿卡”制度,为引进人才开辟“直通车”和“绿色通道”,注重提高人才市场的公共服务水平。
2004年,尽管各地对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界定、运作、管理还有一些不同的认识,但都认识到公共服务是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各地人才市场结合自身特点,大力开展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共服务的方式,牢固树立了“管理即服务的观念”。
大力解决人才市场因行政割据存在的各种壁垒,建设开放性的人才市场。继“长三角”地区建立人才资源开发合作机制之后,2004年6月,东北三省制订了人才市场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职业资格互认、共享高层次人才资源等合作项目。泛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也建立了人才合作开发机制,形成了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的新趋势。此外,各级人事部门还建立健全了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服务,举办了“全国人才市场第二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
侯建良说,总体来说,人才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各地发展不平衡,有些政策还不配套,影响了一些措施的贯彻实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改革,积极推动。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如促进市场主体到位方面,需要户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相配合;提高人才市场竞争活力,打破地区分割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他说,2005年,人事部将加强人才市场的立法与管理,进一步发展人才公共服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以及推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体制改革等。“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人才资源配置上,我们必须始终掌握主动权、调控权。”